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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冒用棉农身份骗贷哈密市4家银行超2亿

2019-09-18 10:46:02 来源:和讯银行

5人冒用上百名棉农身份骗取哈密市4家银行贷款超2亿元。

9月12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关于骗取贷款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天山村镇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分别被林某静等人骗取贷款8130万元、6624万元、3900万元和1500万元。但此案在二审时被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据判决书披露,林某静系哈密双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银棉业)和哈密信合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合棉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伙同两公司下4名员工实施了对四家银行贷款的骗取。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林某静伙同两名员工,指使公司员工及其他人员共38人冒用棉农身份,谎称农业种植用途,编造虚假农户土地种植面积等,骗取中国建设银行哈密市分行贷款共计1500万元。

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6月19日,林某静伙同两名员工,指使公司员工及其他人员共72人,冒用棉农身份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哈密天山村镇银行贷款共计6624万元。

2017年6月至12月,林某静伙同财务总监编造虚假财务账目及报表,由投融资总监欺骗会计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以信合棉业和双银棉业名义,骗取哈密市商业银行贷款3900万元。

2017年7月23日至2018年4月26日,林某静伙同两名员工,指使公司员工及其他人员共21人冒用棉农身份,利用多家公司及合作社,编造虚假证明文件,从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骗取贷款共计8130万元。

上述事实显示,林某静等人冒用上百农户共计骗取4家银行贷款2.02亿元。据判决书披露,这些骗来的贷款大部分被林某静用于归还此前在上述4家银行的前期贷款本息,少部分用于双银棉业、信合棉业的经营和归还其他债务。

截至案发,林某静共计归还贷款534.92万元,余款1.96亿元无法偿还。

据林某静等人供述,冒用农户的员工所持银行卡、U盾等物品均交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贷款下发后,信合棉业财务部们人员想办法将所有银行卡里的钱转移至双银棉业和信合棉业的账户中,由林某静统筹规划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林某静等人的其中一名辩护律师称,本案被骗三家银行没有审查出被告人提供的出售籽棉过磅单上农民的签名与借款合同上的明显不是一人,可见银行在形式审核时有所疏漏。

2019年5月,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处林某静等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5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判决书还显示,公安机关已经查封林某静大量款物,其中包含173.9万元资金。剩余1.94亿元法院将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林某静等5人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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