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看过来!明年起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
2019-07-16 13:56:31 来源:人民网
近日,小编从交通运输部官网获悉,明年起全国将按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高速通行费。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收取车辆通行费。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修改了客车、货车的分类依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货车将按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争议、便于收费管理。
记者查阅后发现,《通知》要求,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坚决打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攻坚战。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做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还指出,要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则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相关阅读
- (2020-10-09)双节假期日均发送旅客6211.5万人次
- (2020-10-09)“一票难求”重现 旅游市场加快恢复
- (2020-09-27)中国自贸试验区在4个直辖市均有“落子”
- (2020-09-27)结构性存款规模压降 8月末跌破10万亿元
- (2020-09-25)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连续5个月同比增速超15%
- (2020-09-25)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稳步提升
热点推荐
- (2021-08-26)沪指三连阳 业绩暖色烘托周期股行情
- (2021-08-26)国泰君安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10月或迎消费复苏时间窗
- (2021-08-12)322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只个股股价创历史新高
- (2021-08-12)A股盘面凸显两大积极信号
- (2021-08-11)白酒行业指数创六年来最高单日涨幅,市值一日暴增逾3000亿元!市场信心源自哪里?
- (2021-08-11)7月份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同比提高11.1% 机构称快递板块极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