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2019-04-08 11:41:22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方案》提出,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相关阅读
- (2020-10-09)双节假期日均发送旅客6211.5万人次
- (2020-10-09)“一票难求”重现 旅游市场加快恢复
- (2020-09-27)中国自贸试验区在4个直辖市均有“落子”
- (2020-09-27)结构性存款规模压降 8月末跌破10万亿元
- (2020-09-25)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连续5个月同比增速超15%
- (2020-09-25)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稳步提升
热点推荐
- (2021-08-26)沪指三连阳 业绩暖色烘托周期股行情
- (2021-08-26)国泰君安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10月或迎消费复苏时间窗
- (2021-08-12)322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只个股股价创历史新高
- (2021-08-12)A股盘面凸显两大积极信号
- (2021-08-11)白酒行业指数创六年来最高单日涨幅,市值一日暴增逾3000亿元!市场信心源自哪里?
- (2021-08-11)7月份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同比提高11.1% 机构称快递板块极具吸引力